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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如何才能真正做到為業主服務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本應該是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兩個團體,然而看看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逐漸走向了對立面。 我們先說說為什么物業公司和業主走在了對立面: 1.物業公司不按照《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服務,完全的本末倒置。很多物業公司很牛逼的對維權業主說“小區是我的還是你的?小區是我物業公司的!”把自己原本的位置都搞不清了。 2.小區的公共資源成了物業公司的金庫,予求予取。電梯廣告,公共用地,業主用房,公共設施,公共活動室等各種資源用來牟利。然而,這一切都成了物業公司的私人財產。 3.地面以上的公共車位本是業主共有,資源共享,先來后到停放汽車。然而,物業公司卻看到了這塊大肥肉,也利用一部分業主的自私心理,都想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別人不能停的車位。于是,物業公司不僅僅把業主共有的車位用來出租甚至出售給少數人,甚至不惜毀壞綠化或者是公共用地,用來牟取更大的利益。 4.物業公司聯合相關單位私自動用小區維修資金。本應是小區一半以上業主同意才能動用的維修基金,卻成了某些單位(社區、街道、住建局)利益共同體的小金庫。物業公司沒錢了就利用電梯壞了,消防壞了,建筑外墻壞了、監控壞了等各種借口盜取維修基金。 5.物業公司服務越來越差,完全不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相關內容要求來保質保量的服務。保安就隨便弄兩個老頭在里面坐著,就是把小區抬走了也沒人管。衛生本應一周兩次的改為一周一次,而且還臭味連連。綠化雜草叢生,草比人高。監控幾乎是從來不修,壞了也沒人知道,形同虛設。出事就推諉,反正不擔責。 6.服務質量沒提高,人員不斷減少,可是物業費卻是逐年提高。你要是提意見或者不交費,那等著被騷擾吧,嚴重的會危害家庭安全。要是領頭維權,首先要做好挨打被威脅的心理準備。
那么如何才能讓物業公司的服務切實提高,真正能夠不折不扣為業主服務 1.小區全民參與。不要再是一盤散沙,自私自利的個體。我們要為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而努力參與,不再是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更不要有一副“你們弄吧,我不參與”的口吻。 2.支持小區的維權活動。小區業主全力參與小區的維權活動,給物業公司的各種不法行為或者是不作為行為造成嚴重的威懾,物業公司也是不敢不依照合同辦事。縱然是社區街道等各單位,也不敢跟全小區所有的業主做對。各單位聯合欺負的就是那種幾千上萬戶業主,結果只有十幾二十戶參與維權的小區。 3.支持依法依規成立屬于自己的組織--業主委員會。不要一開始就在懷疑業委會貪污腐敗什么的,說這些的人你真的參與過小區維權嗎?你真的為了小區建設奉獻過自己的時間,用過一分錢嗎?業委會成員要是經過所有業主的選舉和監督,發現一點點苗頭,直接可以讓業主大會更換選舉新的業委會。業委會成員再牛也不敢跟全小區人們作對! 4.選舉出的業委會依照業主大會授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合同》,監督物業服務質量,溝通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做好物業與業主間的橋梁。不能讓物業公司服務了,結果拿不到錢,也不能讓一部分業主享受了優質服務,卻以“月經不調是物業公司的錯”等奇葩理由不交物業費,維護好雙方的權益。 5.對于題主說的,接受社區監督,筆者不敢茍同。社區會真的那么有責任心,那就沒必要業委會的存在了。社區勾結物業公司盜用維修基金,阻撓業主維權,阻撓業委會成立的事情還少嗎?說白了,有了那層關系,那就是為金錢服務了。 物業服務一切的一切,都應該以物業合同為標準,不管是價格還是質量,只要你物業公司接受了,那么就應該按照相關標準來服務才是。 |